广告 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我省工作安排,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烘干短板,我厅制定了《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涉农企业(含粮食加工储运企业,供销社系统、农垦系统等省属涉农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合作,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采取合作的方式建设烘干中心。
二、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按照《指南》(见附件1)要求自主申报。项目由县级组织申报,汇总后上报,地级以上市填写项目申报的汇总表出具申报函并报送我厅(见附件2)。省供销社、省农垦系统、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省属涉农企业的项目申报经汇总出具申报函后直接报送我厅。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网址:https://czjrzn.gdagri.gov.cn/nytzj/#/(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申报端口为: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23:59;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2日23:59。各申报单位须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金融支农综合应用平台中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材料(需上传盖章版的申报函、申报书等材料)。
1.项目申报函(由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出具正式文件);
2.项目申报书扫描件;
3.佐证材料扫描件。
所有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资料一旦上传提交,不可退回或更改。
注意事项: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请通过登录页面申请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审核设置账号;地市所属企事业单位通过登录页面申请账号,由所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设置账号。申报单位账号注册指引详见网站信息公示栏。
(二)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3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或省有关单位须于2026年10月23日17:3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函(附件2);
2.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3);
3.项目申报书(附件4);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苗运豪,联系电话:020-37288961。
(四)咨询联系人
1.项目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杨鹏,020-37288089;胡兵文,020-37288702。
2.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麦启彤、王怀林,020-37289529。
附件:1.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关于报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函
3.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4.项目入库申报书模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30日
关于印发《广东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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