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2026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编制,对标欧盟Stage V、美国Tier 4F等全球最严苛法规,是我国非道路移动污染治理的跨代升级。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8日。
01标准适用范围大幅扩展,农业机械全面纳入

与现行国四标准仅聚焦柴油发动机不同,国五标准实行“燃料中立”原则,覆盖燃料类型包括柴油、天然气(NG)、液化石油气(LPG)、氢(H₂)、甲醇(CH₃OH)等,同时涵盖混合动力机械。在机械类型方面,标准明确适用于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内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前排放管控相对薄弱的小功率农机、便携式设备等也被纳入全场景覆盖。
02排放限值大幅加严,部分功率段降幅超98%
国五标准在国四基础上对污染物限值进行了全面加严:
-NOₓ(氮氧化物):56–130kW功率段降幅最大,限值收紧约88%;56–560kW主流工程机械和大型农机段整体下降80%,倒逼全功率段标配高效SCR脱硝系统。
-PM(颗粒物):19–37kW农机主力功率段降幅最高达98.5%,全功率段PM普遍收紧30%–55%,小功率设备颗粒管控力度空前。
-PN(粒子数量):全部功率段PN限值收紧80%,强制要求搭载DPF颗粒捕集器。
-新增NH₃(氨)管控:统一氨逃逸限值10ppm,解决SCR系统过量喷氨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
-新增CH₄、N₂O等温室气体监测:在型式检验中同步测量并记录排放值。
-CO₂排放首次设定限值:19–560kW各功率段分别给出CO₂排放限值要求(如19–37kW为940 g/kW·h,37–75kW为880 g/kW·h等),19kW以下及560kW以上暂仅记录。
03新增多项管控要求,补齐排放监管短板
曲轴箱排放强制管控:国四未约束曲轴箱窜气直排;国五规定闭式曲轴箱窜气必须导入进气系统燃烧,开式曲轴箱废气需与尾气混合检测,补齐长期存在的隐性排放漏洞。
整机PEMS测试要求升级:适用范围从国四的37kW及以上扩大至19kW及以上电控机械,试验条件放宽(海拔≤2400m,温度-7℃~40℃),数据分析方法优化为300秒移动平均窗口法,更能反映机械实际作业排放。
远程排放监控范围扩大:新增对19–37kW小功率机械的远程排放监管要求,增加混合动力机械、各类燃料类型机械对应的数据单元,数据采集频率提升至1Hz。
NCD/PCD诊断要求完善:增加CALID和CVN技术要求和备案要求,引入IUPR(在用监测频率)要求(限值设定为0.03)。
04对农机行业的影响与挑战
技术升级压力显著:19–37kW功率段拖拉机、收获机等主力机型PM限值加严98.5%,须加装DOC+DPF后处理系统并升级曲轴箱,部分机型需采用高压共轨系统。37kW以上大中型拖拉机需在国四基础上进一步提高DPF和SCR转化效率,并采用闭式曲轴箱。
成本增加明显:据编制说明调研,19–37kW发动机硬件成本预计增加3000–6000元,约占发动机成本的25%–50%;56–130kW功率段成本增加约3000–6000元,约占5%–20%。此外还需加装远程监控终端等设备。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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