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自燃损失保险
  保险期间内,农业机械在正常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自燃事故时,保险人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自燃定义:是指保险农业机械因本车电路、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载运的货物自身起火、或农业机械运转磨擦起火、或行经地面物起火等造成的火灾。
  赔偿标准:自燃险部分损失情况下,新机、1年以内(含1年)的农机,绝对免赔率为15%;1-2年内(含2年)的农机,绝对免赔率30%;自燃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情况下,新机、1年以内(含1年)的农机,绝对免赔率为40%;1-2年内(含2年)的农机,绝对免赔率50%。
  收费标准:农业机械产品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含2年)的,农业机械自燃损失保险保费为购机发票价格的千分之四;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理论上不承保。